我校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 徐显明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法治道路”主题讲座

2025年4月11日上午,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在商学院大成礼堂举行,我国著名法学家徐显明作专题报告。我校党委书记姜虹主持会议并致辞。校党委副书记张凌,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及各院、系、中心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成员,师生代表等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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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会上,徐显明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线,系统梳理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的重大意义、理论特征,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深刻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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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显明作报告

徐显明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因应时代需要而产生,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政治意义、实践意义、历史意义和世界意义。

徐显明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特征,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继承、发展、创新;具有鲜明的实践性特征,源于实践、被实践所检验,成为理论形态后高于实践并指导实践;具有鲜明的创新性特征,开启了从法制到法治的“一字创新”、从“旧十六字”到“新十六字”的法治布局创新、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创新、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全局性创新;具有鲜明的体系化特征,围绕着如何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了严密的思想体系。

徐显明强调,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和构成要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徐显明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山东大学校长、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司改办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领导职务。中央马工程重点教材《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首席专家。出版著作教材20余部,发表学术文章2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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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虹致辞

姜虹表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更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此次讲座对于全校上下准确把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必将激励大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姜虹指出,当前,全校上下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此项活动也是学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的正式开班。全校各级党委要进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和规矩意识,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采写:周易霖

摄影:张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