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餐饮工作实施餐厅监督员制度
2018年11月20日

为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工作,保障食品安全卫生,我校校园服务办公室会同学生工作部、校学生会联合实施餐厅监督员制度。11月20日,首批餐厅监督员正式上岗。

餐饮服务工作是校园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食品安全卫生更为广大师生所关注。为及时反映师生需求,畅通沟通渠道,及时收集对餐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改善校园餐饮服务质量,校园服务办公室与学生工作部、校学生会积极协商沟通,决定建立餐厅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同学们对餐饮服务工作的积极参与和监督作用。

11月13日,校园服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和校学生会召开了首批餐厅监督员聘用启动会议。餐厅监督员代表获颁发工作证。会上,学生工作部部长薛铮希望餐厅监督员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努力肩负起同学们和学校的信任,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真正参与到学校的管理当中。校园服务办公室主任李兴华希望餐厅监督员切实承担起督促职责,及时反馈相关问题,促进学校餐饮服务工作,校园服务办公室也将创造更多交流学习的条件,不断提升餐厅监督员的履职能力。

根据餐厅监督员制度,所有餐厅监督员均由学生义务担任,不领取任何报酬。监督员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熟悉相关规章制度,掌握食品安全卫生常识,每天按时佩带胸卡上岗,每日午餐用餐高峰期在学生餐厅、荔园餐厅及欣园餐厅开展监督工作,听取意见,接受投诉,解答疑问,并引导就餐秩序。此外,监督员定期收集同学们对各餐厅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接受电话投诉,并及时反映给校园服务办公室,对餐厅工作提出改进措施或合理建议。

供稿:校园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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