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使用管理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减少感染风险,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到疫情防控、科研教学两不误,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科研项目需要逐步开放实验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管理的总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抓疫情防控万无一失,抓教学科研坚定不移”的原则,对所在单位需要进行的科研项目进行统计,结合科研需求,按照学校要求申请使用。未经审批报备的实验室,各单位不得自行开放。
(二)各单位要严格加强实验室的管理,禁止多人近距离在实验室聚集,禁止开展未经允许的实验,禁止与实验室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
(三)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审批报备。申请开放的实验室及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须填写《南方科技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使用及进入人员申请表》(见附件)。
(四)各单位及使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室使用准则,严禁以任何原因违反实验室操作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的各项保密要求,严禁在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输涉密实验信息。
(五)各单位要做好实验室及使用人员登记,实现每日一报制度,做好进出实验室人员的每日体温情况、进出实验房间号、进出楼宇及场所等信息的登记工作,按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备案。
二、严把实验室使用关
各单位要加强对实验室的使用进行统筹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项目需要,分批、分次进行审批和报备。按照分时段,控人数的原则进入实验室,同一实验室在同一时间段内,只允许一定数量的人员同时做实验。满足以下任一要求的实验室可以优先启用:
(一)涉及动物饲养,细胞、病毒培养,植物种植、特殊仪器维护、药物干预治疗的动物实验等与活性动物相关的不能间断的科研实验活动。
(二)涉及申报及获得国家、省市批准开展的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研究与攻关的科研项目。
(三)确因项目正处于紧急关键阶段,如申报、研究、结题、交付在即等情形。
三、严把实验室人员关
(一)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的人员,要符合学校返校要求和规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实验室管理规定。到实验室开展工作的人员须满足医学观察满14天、身体无异常症状的要求。在医学观察期内或其他不满足返校规定的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
(二)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实验室人员密度,尽可能分散人员,轮流开展实验,以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实验室工作频次需要根据实验人员的参与程度进行协调;在实验室内,原则上每20平米活动空间可安排1人做实验,实验操作时,人员间隔不得小于3米,尽量避免人员交叉穿行。为避免独自实验出现意外,理化生和工程类等部分实验室在做好实验人员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允许实行实验伙伴制度,实验伙伴原则上不超过1人。
(三)各单位原则上要限制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实行一人一卡制,进出实验室楼宇需要佩戴校园卡、口罩,不得以任何原因携带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实验室。
(四)实验人员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严格做好个人消毒工作。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卫生整洁,严格按照要求在离开实验室前对所到过的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四、严把实验室安全关
(一)严把责任关。各单位要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学院—系—实验室分级管理责任,与科研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安全、健康与环境办公室、校园服务办公室等单位联动管理责任相结合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做到网格管理的全覆盖、无死角,精准掌握最新动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对实验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进行备案。
(二)严把健康关。经学校批准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若出现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特别是出现咳嗽、发热、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即终止实验,按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人员指引到医院就医,并及时上报院系和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严把入口关。在拥有实验室楼宇的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加强发热患者和可疑病例排查。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立即报告,配合学校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严把清洁关。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实验室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对实验楼公共区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范进行消毒。
(五)严把纪律关。经学校批准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实验室不得多人聚集、实验室不得开展面对面群体讨论或召开会议、实验室必须配备相应防护设施设备。
五、严把实验室审批关
由各单位负责统筹实验室的使用,采取集中审批和个别审批相结合的方式,以系为单位制定实验室使用计划,报学院统一审批。实验室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审批流程和要求如下:
(一)通过OA系统文件呈批,由课题负责人(PI)提出申请,经系主任批准、报学院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实验室工作,审批结果报分管校领导、科研部以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备案。
(二)课题负责人申请时需填写《南方科技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使用及进入人员申请表》,按要求提供实验室的人员信息(含进入日期/时段、姓名、工号、电话、是否符合返校规定)、实验室信息(含实验室名称、开展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实验室门牌号、实验室所在楼栋等)等内容。
六、严格实验室责任追查机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审批管理,加强安全自查与日常监管督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实验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实验室安全风险。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未经批准进入实验室、在实验室不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追究其直接责任,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追究领导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及人员申请表
南方科技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联系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孙晓宇,15012581055;科研部 康亚芬,18002564877)